编者按:黑龙江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6月23日-30日。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置在设岗县(市)所在的市(地)级招生考试办公室。申报人员要到本人报考的设岗县所在的市(地)级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笔试时间:7月11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黑龙江省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即将开始。为使有意报考“特岗教师”人员了解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办法和要求,做好报考的各项准备,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政策加分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为辅。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含其它项目生)以及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下同)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1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011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2010年及其以前服务期满的,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政策加分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户籍所在县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笔试加10分,面试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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