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要求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器材进入考点,否则按作弊论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进入考点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的相关纪律要求,保持考场的肃静与秩序。
4、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相关保密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反规定的及时撤换,出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按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附:二○一—年延津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做好二○一-年延津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豫教师【201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延津县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秦保健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淑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运民 (县教体局局长)
任继安 (县财政局局长)
唐有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清科 (县编办主任)
谢本林 (县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宗健
办公地点在县教体局
各单位职责:
教体局:负责组织特岗教师面试、体检、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证,岗位安排及日常管理。
财政局:负责招聘工作经费保障,特岗教师工资发放及相关待遇落实。
人事局:负责资格复审、服务协议书管理、工资福利落实、办理人事相关手续。
编 办:负责落实特岗教师编制。
监察局:参与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处理违纪事件,确保公平公正透明,设立举报电话:7696111 769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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