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试教
(1)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制办等部门组织英语科评委和应聘人员进行试教。
(2)试教时间:2011年7月18日。
(3)试教地点:靖西县实验小学。
(4)试教内容:现行小学英语第五册教材内容。
(5)试教形式:试讲一节课的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试教当天,由评委宣布试教课题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备课、写教案60分钟。交教案后,按抽签顺序进行试教。
(6)试教赋分100分。
(三)体检(具体时间另定)。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如有淘汰依次递补体检。
(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试教、体检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于2011年 7 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县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组织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2011年8月20日—30日;培训地点:县教育培训中心。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县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1年8月30日
靖西县教育局
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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