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市布尔津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20 14:41:30 字体放大:  

五、管理与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录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逾期3天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工资总额为2000元,缴纳5项社会保险费(每月计800余元)后,实发1100余元。

(四)食宿自理。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八、《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6116

布尔津县教育局:0906-6510062

(二)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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