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大纲讲义第十二章:美育

2010-12-14 15:35:06 字体放大:  
编者按:教师资格证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每科试卷满分100分。)。为了帮助报考2011年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能顺利通过考试,精品学习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特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些资料供考生学习和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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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美育

第一节 美育的意义和任务

一、美育的意义

美育,又称审美教育。是运用艺术美、自然美和社会生活美培养受教育者正确的审美观点和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美育是全面教育必要的组成部分。

美育的功能就在于引导受教育者的审美活动,满足他们的审美需要,促进他们的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形体美,增进他们的审美意识、审美能力,使他们为维护和创造美好的事物而作出不懈的努力。

美育对学生智、德、体各方面的发展的促进作用:

①美育可以扩大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的智力和创造精神。②美育具有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完善品德的教育功能。 ③美育可以促进学生身体健美发展,具有提高形体美的健康性和艺术性的价值。④美育有助于学生劳动观点的树立、技能的形成,具有技术美学的价值。

总之。美育具有不可取代的特殊教育功能,它与其它各育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个性和才能全面和谐发展的完美的人,是美育的目的。

二、美育的任务

美育的基本任务,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点,提高审美能力,培养审美情趣,发展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点,提高审美能力2.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激发他们对美的热爱和追求。3.发展学生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