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安排通知

2014-01-20 15:07:14 字体放大:  

(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二)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1.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三)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四)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五、关于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考试对象”、“报考条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报名网站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在外省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某一单科成绩合格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我省的报考要求的,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时,该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

六、准考证获取  

考生在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后,可在3月10日-16日期间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试违规处理  

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八、考试收费  

2014年上半年国家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3]87号文件规定,笔试(含机考)68元/科目执行。

九、考试成绩查询  

2014年上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可在4月14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571-88908550,0571-8890853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2月30日

相关推荐:

教师资格考试指南:合格标准  

教师资格考试指南: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