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2014年选调在职教师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14-04-03 13:25:07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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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江干区职业高级中学等14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招聘专任教师44名。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14家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管理(即公办教师)。各选调、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4月份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招聘计划表》)。

二、选调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选调、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市行政区域(含杭州市辖区及五县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应届毕业研究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2014年毕业及2013年毕业未初次就业人员);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在编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选调、招聘范围和对象见《选调招聘计划表》。

三、选调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选调、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但招聘单位有此要求的除外)。

3.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但招聘单位有此要求的除外)。

4.身体健康, 年龄要求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5、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在职在编教师须具有中学高级职称。

6、所有在职在编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三)夫妻分居;(四)随军调动;(五)杭州市辖区(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萧山、余杭及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7. 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有选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等条件。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至9日(8:30-11:00;13:30-16:30)。本次选调、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4月5、6、7日清明节假日接受电话报名,但所有报名者最迟应在4月9日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

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