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实施

2014-08-29 16:00:49 字体放大:  

例3:下列选项中哪些可以成为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A.张三说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真是非常的安全,夜不蔽户,路不拾遗,大家生活在桃花源中;B.李四发现他们公安局为了抓一个偷自行车的小偷,派出八个人南下广州,派上四个人北上哈尔滨,还有两个打算到俄罗斯去;C.买卖水泥合同的不执行、不履行;D.有些人认为中国的有些案子不破案就不立案,等等。法律 敎育 网

二、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具体活动。

执法具有主动性,有单方面性,还有一个可委托性。执法强调依法行政、讲求效率。

三、司法是我国的司法机关依照职权和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来解决实际案件的活动。我国的司法机关还包括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而西方大多数国家是将检察机关列入国家行政机关的。司法的特点是终极性、被动性、程序性、职业性。司法的原则是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注意执法与司法的区别。

主体不同: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适用法律的活动,执法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来执行法律的活动;

内容不同:司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内容是裁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和争议及有关案件进行处理;

程序性要求不同:司法活动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执法虽有程序性规定,但基于执法效能的要求,程序性没有司法活动那样严格和细致。

主动性不同: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执法具有较强的主动性。

例1: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

A.法官骆某为了办好案件与原告。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

B.族长决定强奸案的被害人赵某及家人不许到向公安局报案,由强奸实施人董某向赵某赔偿5000元

C.诸葛法官在处理合同纠纷时,收到市委书记的批条,指示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

D.监狱根据法定的情况,没有将贪污。受贿的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长万某收监执行

答案:A、B、C

A项与司法公正中的程序公正原则要求不一致;B项不符合司法权的专属性原则;C项不符合独立行使职权原则;D项,监狱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是依法行政的问题而不是法的适用问题,不是司法问题。

例2:依据狭义的法,下列哪一个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A.甲认为其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拒绝与女友结婚;

B.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办该案件;

C.检察机关接到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

D.审判员在办案途中发现二个人发生口角而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

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A项属于守法;B项属于执法;C项检察机关属于司法机关,此行为属于法的适用;D项是办案途中而不是办案之中,是劝解而不是调解,也不是法的适用。所以C项是正确的。

四、司法体制

司法体制是国家司法机关和其他执行司法任务的机关在司法机关和其他执行司法任务的机关在司法活动中的职能划分、组织结构、活动原则和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的总称。这里的“司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仅指应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活动,也包括与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讼事件有关的活动。

在当代中国“一国两制”的情况下,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与祖国大陆实行不同的司法体制,它们各有其特点,但是,它们都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之中,司法体制的不同并不影响一国法律体系的统一。

五、守法是最主要的法律实施的方式。守法不仅仅是消极意义上的不违法,更重要的是通过积极的守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一切社会成员都要守法。

广义的法的遵守,就是法的实施。狭义的守法,则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1.违法行为以违反法律为前提。

2.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3.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

4.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

违法行为与违反道德行为是不同的,它是一个交叉圆而不是一个同心圆的问题。

违法行为与法律上的无效行为的区别,不能认为法律上的无效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还有中性行为,如同居,10岁的儿童买房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