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基本要求:
了解:公民与国籍的含义、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一般原理 人权与公民权的含义,基本义务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念、内容与特点。
熟悉: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并结合宪法文本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基本权利效力 基本权利限制界限 基本权利和人权 2004年修宪载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项政治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生命权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 劳动权 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 其他基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