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关于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
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的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1、《婚姻法》对相应的救助措施的规定:
①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对于 无过错一方应适当多分
②共同拥有住房的处理原则
③离婚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理原则
④离婚时的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仅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用分 别财产制的双方。对广大妇女更加有利,体现了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与公平的理念。
⑤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⑥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
22、共同拥有的住房问题的处理
①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②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③照顾无过错一方离婚后另一方无房可住的法院可调节或判决或其暂时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23、结婚登记是指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获准登记。
24、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办为申请审查和决定三个阶段申请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25、离婚登记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决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