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现象可分为两大类,即心理过程和人格。本文主要为考生朋友们整理了基础心理学绪论,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基础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内容
心理现象可分为两大类,即心理过程和人格。认知、情绪情感和意志是以过程的形式存在的,它们都要经历发生、发展和结束的不同阶段,所以属于心理过程。人格也称个性,是指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在不同环境中一贯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影响人的外显和内隐行为模式的心理特征的总和。需要、动机是人的心理活动的动力,表现了人格的倾向性;能力、气质和性格是人格的特征,它们都是人格的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人格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通过心理过程表现出来的。
二、人的心理本质
(一)心理的物质基础
心理是脑的机能,脑是心理活动的器官。心理是神经系统,特别是大脑活动的结果,却不是大脑活动的产品。
无机物和植物没有心理;无脊椎动物的神经系统非常简单,只具有某种感觉器官,只有感觉的心理现象;脊椎动物有了脊椎和大脑,它们有了各种感觉器官,能够认识到整个事物而不只是事物的个别属性,即有了知觉的心理现象;灵长类动物有了思维的萌芽,但还不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内部联系;只有人类才有思维、有意识。人的心理是心理发展的最高阶段。
(二)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
心理的反映不是镜子式的反映,而是能动的反映;是在人的大脑中产生的客观事物的映象;另外,它既是脑的机能,又受社会的制约,是自然和社会相结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