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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一)第一阶段: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周三)上午9:30~12:30,地点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综合楼0622、J055教室。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周三)下午13:00开始,地点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综合楼0622室、0624室、1014室。
(二)第二阶段: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周一)上午9:30~12:30,地点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综合楼0622教室。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周一)下午13:30开始,地点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综合楼0622室。
(三)体检安排:在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进行。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专家复试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共10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2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拟录取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人数执行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拟录取考生。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发酵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食品环境与安全、食品工程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名,报学校审核批复。学院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客观、公正,真实反应学生的实际水平,并在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综合成绩。
七、不予录取考生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复试的面试成绩低于18分的考生;
4)复试的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42分的考生;
5)复试的外语口语测试缺考的考生;
6)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
7)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八、食品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咨询、监督电话及联系人
食品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44281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
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92037
标签: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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