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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8
6.请问如何理解“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
(1)实践由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和实践手段三个方面构成。主体是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个人或社会集团。客体是指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所指向的对象。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
(2)主体客体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即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向客体的渗透和转化,也就是主体对象化。如人类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制造出先进的生产工具。
(3)客体主体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客体和外界事物的形态、属性、规律等经由人的实践活动拓宽了人的视野,发展了人的智慧,增长了人的才干,丰富了人的情感,磨炼了人的意志,从而转化为个体的素质和能力。如人类通过科学实验和生产实践获取了新的知识,提高了人们的科学技术水平。
(4)“双向对象化”的理论意义:主体客体化造成人的活动成果的体外积累,形成了人类积累、继承和发展自己本质力量的特殊方式——社会遗传方式,从而使人类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成果不会因个体的消失而消失;而人通过客体主体化这种形式占有、吸收对象(包括前人的活动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人的本质力量,使主体以新的更高的水平去改造客体。“双向对象化”正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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