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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13年考研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2013-03-20

鉴于考生们对考研复试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广西民族大学13年考研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一文,供大家参考!

广西民族大学13年考研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原则与指导思想

1.调剂名单的确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择优挑选的原则。

2.复试环节坚持严要求、高标准的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之比为1:1.5到1:1.8之间。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政策,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严格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第一志愿考生和稀有少数民族考生。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何龙群(校长)

副组长:杨再延(纪委书记),李珍刚(副校长)

成员:邓光辉、陈积光、刘焕文、唐贤秋、陈元中、何立荣、麻新纯、黄晓娟、韦树关、周建新、何江、刘晓冀、周永权、谭学才、王敬浩、李枭鹰、黄兴球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录取名单。

2.学校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杨再延(纪委书记)

副组长:邓光辉

成员:张强、唐国军、韦焕贤、蒋兴礼、陈铭彬、吕俊彪、黄佩华、刘振海、文国富、杨家明、伍广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3.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主任为刘焕文,副主任为唐贤秋,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日常工作。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主任为邓光辉,副主任为吴易安。负责受理有关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投诉处理和监督。

4.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招生工作。

5.各学院须成立以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复试监督小组成员3-5人,负责学院调剂、复试和录取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须分别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备案。

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细则,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中严格执行。

(2)复试前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4)审核各学科专业拟定的调剂名单。

(5)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审核和上报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复试材料。

(7)对考生提出的复试录取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3.各学院原则上按学科(专业)或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相近学科专业可联合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

(1)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2)依据本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拟录取类别或备录排序。

三、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的挑选按照二级学科进行,原则上由各二级学科带头人负责主持,二级学科带头人不在校的,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委托本二级学科其他导师负责。调剂考生的挑选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一)调剂时,原则上要求通知本二级学科每一位校内导师到场,集中协商与讨论,到场协商的导师不得少于三人。对导师不足三人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派所属一级学科下其它二级学科的老师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