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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3考研复试办法

2013-03-28

①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我校余缺信息,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中心,按照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所确定的调剂原则、条件和程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筛选确认。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除外)。

②备选考生的专业必须与拟参加复试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有数学的专业,调入考生必须初试数学,且所考数学不低于调入专业的初试数学(由高到低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外语语种为英语二的考生不得调入外语语种为英语一的专业。不得调剂未上线考生。

③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内蒙古大学各专业复试录取。

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可在校内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3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调入该专业。

⑤研究生招生办统一办理调剂相关手续。考生调出单位根据调剂申请和调入单位接收函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材料不得由考生携带。

复试比例:考生复试数与录取数的比例不低于1.2:1,最多不超过1.5:1。由各学院、中心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中确定。

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考生编号及专业,并通知考生本人。

4.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学院、中心在复试考生报到时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各学院、中心根据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审核其报考条件。不符合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场所安排

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复试的全部过程均须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复试的音像资料须存档备查。外语笔试考场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监考人员由各学院、中心负责组织。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主要方式

1.笔试及要求

除外国语学院的考生外国语笔试由外国语学院单独命题外,全部考生(包括专业硕士考生)的外国语笔试由学校统一命题,考试地点由研究生院安排考场及座位并通知学院,由学院通知考生。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上午10:00-11:00,满分50分,合格线由学校确定(成绩由高到低,以一定比例淘汰);外语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科目的复试,且不予录取。

4月22日进行专业课笔试及面试,由各学院、中心具体安排。笔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达60分为合格。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各学院、中心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由学院单独组织,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及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