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考研国家线已陆续公布,鉴于考生们对考研复试十分关注,精品学习网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考研复试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内蒙古大学2013考研复试办法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个性素质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须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学校纪委及各学院院长、中心主任及研招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复试工作,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各学院、中心成立由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中心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工作具体方案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网上公布。
3.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单位复试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评分前须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并现场评分。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工作小组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复试工作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2.命制复试试题
各复试小组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三部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有亲属报考的本年硕士研究生的教师须完全回避复试的所有环节。
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复试资格: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及二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
调剂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