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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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面试成绩之和;
  2、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含外语口语)满分为250分;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直接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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