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3-24
1.各院(所)公示推荐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公示;
3.学科点、院(所)、学校要做好考生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对待考生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复核并予以答复,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复试工作流程
2.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3.各院所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
附件2.
特别提示: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的要求,复试报到将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考生身份。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复试报到时又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名单(点击下载)
2、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3、复试报到时请考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携带学籍或学历认证报告。
附件3.
研究生招生就业科联系方式:
电话:028-86293031,028-86290956,0835-2882911,13330600943
QQ:1320885073邮箱:1320885073@qq.com
招生举报电话:纪委0835-2882561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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