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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2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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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4

四、入学

新生于2012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和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学费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

1.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费:1.7万港币/生.年

博士研究生学费:2.5万港币/生.年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

八、其他及联系方式

1.全日制研究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86-595-22692539(陈老师)

传真:+86-595-22692540

EMAIL:yzb@hqu.edu.cn

网址:http://yjszs.hqu.edu.cn

九、本简章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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