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0高级会计师申报人员进行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11-23 09:42:28 来源:重庆会计之家 字体放大: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构建一个客观、公平、公正、择优选能的会计人才评价科学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我市具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会计人才选拔充实到高级会计师队伍中,为科技兴渝、人才兴市战略贡献力量,现就我市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全体申报人员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全市所有申报人员均须进行答辩。

二、答辩内容及要求:

(一)本人介绍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2、主要工作业绩介绍。

3、个人论文简介。

(二)回答专家提问

专家提问方向:本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核算、工作业绩、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本人介绍以及论文基本情况等。

(三)答辩要求

答辩人员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本人介绍内容5分钟以内,每人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