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0高级会计师申报人员进行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11-23 09:42:28 来源:重庆会计之家 字体放大:  

三、答辩组织:

(一)答辩分组及顺序。全体申报人员随机分为6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的人员于答辩当日抽签确定答辩先后顺序。

(二)专家小组。每个专家小组由3人组成,在重庆高校财会专业教授和会计高评委中抽选组成,并指派一名担任该小组组长。

四、答辩评分:

(一)评分标准。根据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判断、工作业绩、组织管理、理论业务水平等综合评定。

(二)合格标准。实行100分制,60分以上为答辩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答辩合格人员取得参加当年度的评审资格。

(三)评分方法。由专家小组3位评委对答辩人员进行评分,取其三位评委的平均分(取整数,小数后一位四舍五入),为该答辩人的最后得分。

(四)专家小组3位评委要对答辩人写出简短评语。

五、对评委要求。全位评委要采取认真、严谨的态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确保答辩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六、2010年度高会评审的答辩组织工作,以及评委专家的选定等由重庆市财政局负责。

七、答辩的时间、地点。定为2010年12月11日上午8点在重庆工商大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