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4题)
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破产案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主张权利,但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年内提出
C.乙银行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部分,丙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如果乙银行未申报债权,丙公司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保证在破产程序中的相关规定。第44条,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故BC错。第45条,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第46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故D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不定项选择第83~86题)
李某口头委托中国公民张某撰写一部发生在内蒙古大草原上的爱情小说,但未约定着作权归属问题。2006年8月,张某完成了小说《浮云》,国内甲出版社于2007年1月出版该小说后,引起了不小的社会反响。乙广播电台未经许可即将该小说连续播放。文学爱好者王某未经许可就将该书翻译成蒙文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叫《203》在甲出版社出版,在蒙文书中未说明该书的原作者,同时对该书有删节和误译。丙公司经过许可后将该小说改编成同名电影于2008年1月上映,引起轰动,丁电视台不久即播放该电影。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3题)
小说《浮云》的着作权属于()。
A.李某
B.张某
C.李某与张某共有
D.李某,但张某有署名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着作权的归属。根据《着作权法》第11条规定,着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着作权属于受托人张某。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4题)
王某的行为中符合《着作权法》规定的是()。
A.可不经着作权人许可
B.可不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
C.可不指明该书原作者
D.删节该书部分重要情节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着作权权利的限制。根据《着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7. 90题)
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总公司设在中部某省的省会城市,同时,在该省的三个县分别设立了A、B、C三个分公司,但三个分公司与总公司一起实行统一核算。
2009年4月,甲公司总部销售了价值5万元的服装,同时,将价值2万元的服装交给了乙公司代销,将价值3万元的服装由A分公司移送至C分公司进行销售。2009年5月,甲公司将价值5000元的服装分发给公司员工,作为劳动节福利。税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增值税征收时,发现甲公司已经经过税务机关的认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另查明,甲公司在销售服装的同时还发生了相应的服装运送等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请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7题)
根据增值税法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界定,甲公司的年应税销售额应在()万元以下。
A.80
B.90
C.100
D.180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条例第十一条所利、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8题)
计征甲公司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时,应当适用()。
A.13%的低税率
B.17%的基本税率
C.6%的征收率
D.3%的征收率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增值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本题中,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税率为17%。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9题)
甲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属于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情形的是()。
A.甲公司自身销售价值5万元的服装
B.甲公司将价值2万元的服装交给乙公司代销
C.甲公司将价值3万元的服装由A分公司移送给C分公司销售
D.甲公司将价值5000元的服装作为福利分发员工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情形。根据该法第4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本题中,B属于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的情况,C属于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D属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情况。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90题)
对于甲公司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的行为,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务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但应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D.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由税务征收机关自由裁量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第5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交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