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
①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②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③客观原因
(a)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b)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c)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d)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e)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f)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申报办理逾期抵扣时应提供的材料
(a)《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b)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c)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
(d)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e)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⑤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固定资产、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3)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处理--2008年、2009年考了简答题
具体情形 处理措施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只要是丢一个,都是以原件做记账凭证,以复印件作为留存备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进项税额抵扣。
例题:(2009年简答题,6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外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下列三种情况:
1.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2.只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3.只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问题:针对上述三种情况,如何处理才能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正确答案』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进项税额转出--贷记"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类型 账务处理 举例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等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增(进转) 86页【例6-10】A企业2009年1月将2008年12月外购的乙材料10吨,转用于企业的在建工程,该材料实际成本为52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应转出进项税额=52000×17%=8840(元)
借:在建工程 60840
贷:原材料 52000
应交税费——增(进转) 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