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进入倒计时了,精品学习网成人高考频道为您整理了“2013成考民法总论复习:个人合伙”,希望在最后的关头能为您备考助一臂之力!
(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条件,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经济联合体。组成合伙的公民为合伙人;由合伙人组成的组织称为合伙。
2、特征
(1)合伙的成立以合伙协议为依据;
(2)合伙人必须参加经营或劳动;
(3)合伙人共同出资或提供条件;
(4)合伙人共同分享利益;
(5)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
(二)合伙协议
合伙人共同签订的明确合伙事务及个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立合伙应当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
(三)合伙的财产
合伙财产来源与合伙人的出资和在经营过程中的积累。
合伙人投入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掌管和使用;
合伙在经营中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在合伙解散时,合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比例分配。
(四)合伙的经营
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的负责人: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负责人代表合伙从事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