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成考民法总论复习:个人合伙

2013-10-16 14:40:40 字体放大:  

(五)合伙的债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承担。

(六)入伙和退伙

1、入伙

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入伙必须经过合伙人一致同意。入伙后,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承担相同的义务,享有相同的权利。

2、退伙

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的资格。

退伙有比较严格的限制:

不得在不利于合伙的时候提出退伙;

不得因退伙影响合伙事务的正常开展;

按照退伙时合伙的净资产分配其份额;

对退伙前的债务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七)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具备企业性质的合伙,必须满足特定的要件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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