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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各专业新生进校学习一学期后,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教委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者,可提出申请,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合格同意,教务处公示后,可转到符合国家专业调整政策规定的专业就读。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格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百安校区就读学生,其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审核的新校区标准执行(即美术类专业上浮15%;其余专业上浮25%)。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人/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2016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或届时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条 学校已建立起以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3、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设有社会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校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种措施在校外广泛拓展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沙龙校区) 邮编:404100
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百安校区) 邮编:404020
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b.sanxiau.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2342、58106702(传真)。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办),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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