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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6
评卷及成绩发放
二十五、评卷工作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指定高校承办,采取集中封闭网上评卷方式进行。
二十六、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高考成绩,也可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查询高考成绩。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考生的需要打印成绩条,加盖公章发给考生。
志愿填报
二十七、考生升学志愿采用网上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发放后进行。
二十八、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经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专题工作会审议通过的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可参考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一分段表(含适用全国高校的加分),根据自己的成绩和位次,结合公布的计划以及学校的招生章程等,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
二十九、考生根据自己意愿自主填报升学志愿。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应加强对考生职业规划设计及教育规划设计能力培养,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和咨询;同时,要精心组织,做好各项志愿填报准备,切实做好志愿填报的宣传工作,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要挟考生或诱导考生具体填某个高校的志愿等侵犯考生权益的行为。
三十、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贫困定向本科批、市属本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批、专科提前批,均设2个顺序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和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均设6个平行志愿。
预科设重点本科、一般本科(含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含专一段、专二段)三个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
特殊类招生单独设置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设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2个批次;艺术特长生设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2个批次;高水平运动队设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3个批次。各批设1个院校志愿。
对口高职本科设两个顺序志愿。对口高职专科设4个顺序志愿,其志愿填在高职专科二段批。对口高职考生报名时报考了本科且专业综合考试上本科线者可以填报本科和专科志愿;报名时报考了专科且专业综合考试上专科线者只能填报专科志愿;专业综合考试未上专科线者,不能填报任何志愿。
标签:重庆政策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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