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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热点问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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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4

问:怎样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如何保证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一是规范评价内容,确保全面真实。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到有据可查。二是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和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情况及突出表现。三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通过这些制度的设计,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问: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录取是指什么?

答:2012年,我省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近几年,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高校先后参与了这项改革。从改革试点的情况看,“631”录取模式在人才选拔、促进学生成长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继续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发挥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

问: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有何考虑?

答:我省是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第一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2012年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确定了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要求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改革方案把促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作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措施,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什么时候启动?

答:《实施意见》明确我省2018年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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