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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四、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其招生计划确定在2016年国家下达计划的50%左右(含2016年招收的中职二年级学生的预留计划)。
各高校的招生专业由学校确定,报我厅批准后在报名时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招生院校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统招录取。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为海南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主考核。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考院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
(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校根据生源情况自定并通知考生)
标签:海南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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