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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摘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海南省实际,现就海南2017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省申请报名:
1、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有海南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3、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海南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
(二)报名时间:3月23日8:00至27日17:30。
(三)考生报名程序
1、3月23日8:00至27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进入“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2、4月5日至4月7日,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审查。
3、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实行网上缴费(专业技能考试费在考生到招生院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缴交),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3月28日前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考生须使用具备“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在缴费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方可退出。
4、4月13日至14日到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海南省户籍的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生提交);
3、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5、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6、学历审核意见(毕业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8、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名称必须使用规范名称。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
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高职院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院校和专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六)招生院校报名工作程序
1、3月29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2、3月29至31日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
3、4月5日至4月7日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证明、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
4、采集考生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考生的相片;
5、对审查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6、4月13日至14日发放《准考证》。
(七)报名资格的审查
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院校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对达到录取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将其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再做进一步的审查,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协助核查。各招生院校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
要主动协调教育、公安等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招生院校要认真核验每位考生的学历、学籍和在校实际就读情况;对有海南省户籍的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的应届生,还要重点核实本省户籍信息是否真实。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报考条件,对每位考生准确做出报考审查结论,经审查人、招生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后,规范整理成册,以备查验。
要落实好报考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各招生院校在完成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后,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毕业学校以及举报电话等(见附件2)。公示期间,各院校要主动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考生投诉举报。
标签:海南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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