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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5-05-28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199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民办本科学院,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独立学院。2015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院校代码:13990(国标) 1816(江苏省)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普通类高等院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校 址:福建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桥头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桥头(南京市东郊312国道旁)

院校简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199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民办本科学院,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独立学院。现有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法学、英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15个本科专业,在校生8000多人。学院地跨桥头和福建路两个校区: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占地10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占地22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强化特色、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等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学院依靠母体南京财经大学的优秀师资力量,坚持吸引一流的教师为学生授课,确保红山学院学生与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二、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5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50余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录取规则: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设置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设置传统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C级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

3.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分,末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分。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4.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较好,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

5.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1.学费标准:14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标准:1100-1500元/生·学年。(桥头校区)

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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