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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三江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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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9

八、奖助贷学金

新生奖学金:凡填报我院(未完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考生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且报到交费注册的本科新生,高考总成绩分别排在前10名者可获得5000元/生的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分别排在第11-50名者可获得2000元/生的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入学后,在每一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的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缓考和免修获得的学分),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凡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者,将获得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01%-10%者,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三江励志奖学金:我校在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定。优秀贫困生助学金设置比例为10%,奖金额度为20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奖金额度为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分别为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

吴其瑾奖助金和校外企业、校友设立的各种奖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贫困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九、组织机构

1、三江学院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

2、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3、三江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校纪委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十、证书颁发

三江学院本、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三江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三江学院学士学位。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5)52897064

2、学校网址:http://www.sju.js.cn 招生网址:http://zsb.sju.js.cn

3、网上咨询:http://wszx.sju.js.cn 录取查询:http://lqcx.sju.js.cn

4、 E-mail:admission@sju.js.cn

5、办学地址:

主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

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花神大道128号

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宁水路16号

东山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中水路58号

竹山路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181号

联合办学点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

邮编:210012

十二、未尽事宜,请查看我校招生网站。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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