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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2016届高考一轮复习课时检测试卷(含答案)

编辑:sx_liujy

2016-02-17

历史学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以下是历史2016届高考一轮复习课时检测试卷,请考生练习。

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1748年)

材料二 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以决定一切的权利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做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做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种下了种子,而且我将设法离开那里,到别的法制下生活。

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热爱——但我并不热爱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

——摘编自[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835年)等

(1)根据材料一、材料二,概括指出孟德斯鸠与托克维尔的主要观点。(10分)

(2)根据材料一、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托克维尔与孟德斯鸠不同的民主观形成的原因。(7分)

2.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绝对权力与受限制的权力、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之争,与英国的公民权与君权之争相类似,已成为美国宪政史的要义。……结果美国政府也被公正地称为一种妥协的制度,这就是说,一个缺少一致性的制度。它既不像欧洲旧政府那样建立在传统之上,也不像追随法国革命的政府那样建立在原则之上,而是建立在一系列的相互妥协和暂时搁置对立原则的对抗的做法上,这些原则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居于支配地位。

——[英]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

《美国革命的政治原因》

材料二 法国从美国人那里学来的是革命的理论,而不是他们的政体理论,是他们一刀两断的气魄,而不是修修补补的艺术。

——[英]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法国革命演讲录》

(1)根据材料一,指出美国宪政进程中存在哪些争执。最后做出怎样的选择?其理论原则是什么?(9分)

(2)根据材料一、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法两国宪政进程有何不同特点。两国民主政治的共同本质是什么?(7分)

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夫西人设立新闻纸馆,上以议国家之得失,下以评草野之是非,可以知四方之物价,可以悉外国之情形,原为有益之举。今宜仿而行之,惟不准议朝廷得失。凡外国物价,外国情形,及中国人而被外国人欺凌者,或传教不公道者,皆可写入新闻纸,布告各国,咸使闻知,使归曲于彼;且以见中国百姓痛恨洋人,必将激而生变。庶彼君臣闻之,惕然知惧。必饬令彼国公使领事,自行约束。

——《李鸿章附呈藩司丁日昌条说》(1867年)

材料二 19世纪70年代后,维新派开始办报,他们在办报实践中提出,报纸必须“宗旨高而定”,“思想新而正”,“材料富而当”,“报事确而速”。严复强调办报须“一举足不能无方向,一著论则不能无宗旨”。有维新人士倡言:“无古今中外,变法必自空谈始。故今日中国将变未变之际,以扩张报务为第一义、阅报之多寡,与爱力之多寡有正比例;与阻力之多寡有反比例。”梁启超提出:“所贵乎报馆之著述者,能以语言文字开将来之世界也。”并说:“去塞求通,厥道非一,而报馆其导端也……阅报愈多者,其人愈智;报馆愈多者,其国愈强。”

——摘编自方汉奇《中国近代报刊史》

(1)比较材料一、材料二,概括指出洋务派与维新派在办报宗旨、任务、目的方面的认识有何不同。(9分)

(2)根据材料一、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戊戌变法前报纸在推动近代中国民主进程中的作用。(8分)

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现今不列颠国王拒绝批准那些对于公共福利最有用和最必要的法律。……我们谨庄严的宣告:自由独立的合众国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

材料二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二条:“这些权利就是自由、平等、安全和反抗压迫。”第六条:“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第十七条: “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员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以上三则材料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哪些基本思想?反映在政治上其共同要求是什么?(7分)

(2)材料三与材料一、材料二相比较,其突出特点是什么?(5分)

(3)以上三个文件对人类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有哪些?(5分)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194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党内指示,强调敌后政权在性质上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指示规定,在政权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并指出,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作用,是要靠党员的质量来保证的,而不必有更多的人数,不是要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而是要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使别人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

各抗日根据地比较认真地贯彻了三三制原则。在陕甘宁边区,1941年根据三三制原则进行了改选,党外人士担任乡以上干部者有3 592人,占总数三分之二。根据地内的开明绅士由此得以进入政权机构。

——摘编自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抗日根据地政权实行三三制的原因,并指出三三制政权的特点。(9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实行三三制的主要意义。(7分)

6.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三十条 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其职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之。

第七十二条 国民政府设主席一人,委员若干人,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委员名额以法律定之。

——摘自《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6月)

材料二 中国国民党在国民大会未举行以前,为准备实施宪政起见,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

(二)国民政府委员由国民政府主席就中国国民党内外人士选任之。

(三)国民政府委员会为政府之最高国务机关。

附注:

(一)国民政府主席提请选任各党派人士为国府委员时,由各党派自行提名,但主席不同意时,由各该党派另提人选。

(三)国府委员名额之半,由国民党人员充任,其余半数,由其他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充任,其分配另行商定。

——摘自《政协会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

(1946年1月28日)

(1)概括指出材料一、材料二中有关国民政府组织方面规定的不同之处。(7分)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一、材料二中关于国民政府组织方面规定的实质变化及其主要原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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