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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201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7年;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4-6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4.14万平方米(约合51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0.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78平方米;生师比21;专任教师 为20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7.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63.1 万元人民币,图书为30.02万册,生均图书4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年 |
工学 |
工学 |
100501K |
中医学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502K |
针灸推拿学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601K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年 |
医学 |
医学 |
100704T |
药事管理 |
4年 |
医学 |
理学 |
100801 |
中药学 |
4年 |
医学 |
理学 |
100802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4年 |
医学 |
理学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年 |
医学 |
理学 |
101101 |
护理学 |
4年 |
医学 |
理学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标签:辽宁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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