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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指导意见(201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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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五)改革教育管理体制

18.完善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机制。健全教育发展”三个优先”和教育投入”三个增长”保障机制,完善并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分项分担责任及政府为主、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健全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研究生教育绩效拨款制度。完善财政教育投入绩效评价机制,建立教育经费公告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财政的保障能力和绩效水平。

19.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按照”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原则,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标准,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健全教育督导监测制度,启动教育督导地方立法,推行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定期发布督导和监测报告。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教育投入落实情况的督导监测。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监测评估制度,发挥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20.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加强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深化校务公开,逐步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现代学校管理。强化学校监督管理,加强”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快大学章程建设,所有高校都要制定并颁布大学章程。开展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和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委派制试点。

三、深入研究的改革课题

(一)研究探索招考相对分离、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建立普通高校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2017年前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前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研究探索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制度。完善”专升本”、中职学生对口升高职制度;倡导本科院校逐步建立学分互认机制,完善开放大学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推行成人高校、继续教育机构学分累积办法,2020年基本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转换认定制度,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三)研究进一步明晰地方政府教育管理权责。研究制定我省教育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地方各级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推动政府向学校放权。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统筹有力、责权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四)研究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制定我省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实施意见,明确高校办学权利和义务,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发挥社会支持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大学章程建设,启动省属本科院校章程制定核准试点,2017年全面完成地方高校章程制定核准工作,促进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五)研究探索民办教育科学发展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明确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属性,对民办学校逐步实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厅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十个专项小组和厅综改办,形成领导小组统一决策,牵头领导具体指挥,专项小组、厅综改办、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省教育系统广泛参与的各方联动、分工合作、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改革工作机制。各市(州)教育局和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把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重点,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教育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和地方联动推进重大教育改革机制,确保顶层设计与基层和学校改革实践的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取得实效。省级层面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出台相应改革政策措施,部署各地各校落实。条件已经成熟的,加快推进步伐。条件尚不成熟的,选择有代表性地区和学校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

健全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发挥各级教育咨询委员会、教育领域学会协会作用,凡重大教育改革措施均须征求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重大教育改革任务,及时宣传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让全社会了解教育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进展、新变化。搭建各地各校教育改革信息沟通平台,畅通交流、借鉴渠道。建立试点转示范机制,丰富推广形式,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教育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

(四)加强重点督查。厅综改办负责监督、检查改革实施情况,跟踪掌握进展,及时督促落实,并探索建立改革工作考评、奖励制度。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地本校教育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办,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附件:2014-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任务分工.doc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指导意见(2014-2020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高考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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