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aody
2016-11-03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公布,其中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使用范围与使用方法等,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0号)文件精神,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二、基本原则
1.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把促进公平、公正、公开作为评价的基本价值取向,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体现本校人才培养特色
遵循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基本原则,突出学校特色,着力选拔和培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所需要的拔尖人才。
4.构建科学选才制度
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建立多元多维评价体系,科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增强高等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三、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0号)文件中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评价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
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评价学生掌握各门课程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如学科特长和学习兴趣等。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
评价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等,如参加体育运动、艺术活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等。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评价学生的创新思维、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如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科技活动、创造发明成果和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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