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院校库 > 各省重点高校

青岛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9日发布

编辑:sx_weizc

2017-05-25

5月9日,山东省教育厅正式向有兴趣报考青岛大学的考生公布了青岛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此简章详细给考生说明了2017年青岛大学招生的信息,具体内容请看正文!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学校代码:11065

第四条 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七条 学校概况: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背依浮山,面向黄海,承载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也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

学校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首批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与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国家华文教育基地。

学校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715亩,建筑面积108.9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7.6亿元,馆藏图书395.56万册,电子图书136.9万册。主办7种学术期刊。

学校设有34个学院、10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涉及10个一级学科;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涉及40个一级学科;拥有1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型,涵盖17个培养领域;2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型,涵盖79个培养领域。临床医学、工程学和化学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系统科学和纺织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进入教育部全国一级学科排名前十名。

学校在校生4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5000余人,其他为研究生和留学生。

学校教职工3842人,其中,专任教师2505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36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734人。现有两院院士2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7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5人,长江学者3人,国家杰青5人,国家优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6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9人,省级教学名师16人。入选国家“111”计划项目1项,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2个。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5个;国家精品开放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53门;国家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113项,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名师16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0个。

“十二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570余项,省部级项目620余项,发表的SCI收录论文4600余篇,进入ESI全球前1%的高被引论文有55篇。2016年,学校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达到104项,入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百强单位。

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余所院校设立交流合作项目120余个。在海外建立了3所孔子学院,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合作项目9个。

目前,青大人正肩负着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坚持“育人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管理以服务为本、发展以创新为本”的办学理念,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内涵提升、特色发展、争创一流,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大学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