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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青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 83780001、83780002~9
传 真:0532- 85954708
邮 编:266071
学校网址:http://www.qd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qdu.edu.cn
附表:青岛大学2017年本科实行专业类招生的专业类目录
学院 | 专业类名称 | 包含专业 |
经济学院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财政学 |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工作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告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 |
物理科学学院 | 物理学类 | 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类 | 化学、应用化学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类 | 机械工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 计算机类 | 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
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业工程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 | |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 旅游管理类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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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9日正式发布,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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