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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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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俄语、日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其他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英语语种。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英语(双语五年制)、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翻译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2、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相关规定。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首先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先满足其前三个志愿中填写的专业,待所有符合前三个专业考生均被录取后,再满足未录取考生后几个专业志愿;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优先,如专业也一致,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4、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低于C级。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顺序排队”原则录取。

5、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hqw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3585  84533588 84533589  84565054

联系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7日正式发布,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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