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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我校将继续开展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由纪委(监察)部、学工部、教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负责2014年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有关指标列入招生计划的“其他类”部分。
三、招生专业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分为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综合及其他五大类,具体专业如下:
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限理科生)、保险学、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类:法学、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涉外经贸法方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法学(政府法制方向)、国际政治、社会学;
管理学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限理科生)、电子商务(管理方向)(限理科生)、电子商务(技术方向)(限理科生);
综合类:经济管理试验班(文澜学院);
其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以上五个专业限理科生)、英语、商务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哲学、汉语言文学(限文科生)。
四、报名办法及条件
(一)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以及省级示范高中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个人自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荣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4、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语言学习潜质,高中阶段在全国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武汉国际中小学生楚才作文竞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等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或者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以及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文学作品者;
5、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有特殊潜质者。
(三)报考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考生可选择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形式报名,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荣获全国中学生数学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者;
2、高中阶段荣获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文学作品5篇以上者。
(四)考生只能选择专业类别中的一类进行填报,每类只能选择填报一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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