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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1
八、纪律要求
(一)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确保考生享受的照顾政策、录取专业与公示环节一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并报相关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所在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推荐本校考生,对自荐考生材料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接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通知后须立即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中学推荐资格。
九、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9日;
(二)书面申请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不作退还) ;
(三)初审结果查询开始时间:2014年1月13日(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四)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月14日——2014年1月16日;
(五)网上补缴费时间:2014年1月17日——2014年1月18日(未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
(六)考核须知公布时间:2014年1月20日(有关考核具体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七)考核时间:
笔试:2014年3月2日
面试: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网上公布;
(八)网上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2014年2月20日。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学校网址:http://www.znufe.edu.cn ;
电子信箱:zsb@znufe.edu.cn ;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7338 ;(027)88386200 ;
纪检监督电话:(027)88386336 。
十一、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新政策执行。
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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