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山东高考 > 山东高考资讯

2016年枣庄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编辑:

2016-05-13

第七章 奖贷措施

第十八条 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

我院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有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另外,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给予助学金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有问题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中如果有与上级教育部门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枣庄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新城区祁连山中路(枣庄职业学院)

邮 编: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99266

传 真:0632—8699166

网 址:www.sdzzvc.cn

邮 箱:sdzzvc@126.com

2016年枣庄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2016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6年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