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4-12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统一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独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3、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组织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者,应予回避。
4、学院进行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十二、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其他
1、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提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培训中心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大学城文化路888号
报名网址:www.sdcet.cn
咨询电话:0531—83118111、83118771
监督电话:0531-83118172
传真:0531—83118771
邮政编码:250200
电子邮件:dzxyzs@163.com
QQ咨询群:196501259
微信公众号: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办
标签:山东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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