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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及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我省高校特色发展、争创一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智力支撑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关于推进山东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意见公布如下:
一、以完善治理结构为抓手,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1.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凡属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定,讨论决定前必须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例会制度,党委(常委)会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校长办公会每周不少于1次,会议必须有书面记录,实行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加强院、系等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汇聚起推动高校综合改革的强大合力。高校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组织,应同步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党组织,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推动建立向民办高校委派党委书记制度。民办高校党委作为学校的政治核心,要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对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本建设、招生收费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保证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评价、职称评聘、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学术委员会委员一般应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总数一般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学术委员会负责人,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建立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3.建立完善学校理事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及学校章程设立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21人,校外理事不低于总人数的50%,各方面代表在理事会所占的比例应当相对均衡。高校应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制定理事会章程,健全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也可召开专题会议,或者设立若干专门小组负责相关具体事务。
4.加强民主管理。健全党建带团建机制,完善高校群团组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参与民主管理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章程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等重大事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进一步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完善多元参与的校内治理体系,加强议事协商,拓展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渠道。
5.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学校财经管理与监督,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岗位设置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审批,总会计师实行交流任职。建立年度预算审查和决算审签制度,开展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同步审计,建立任前告知和任中审计制度,严格离任审计。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加大高校在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接受各方监督。
6.严格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学校领导干部本人或近亲属及来往密切的个人参与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考核奖惩、职称评聘、项目评审、奖助学金评定等活动时,领导干部要事先声明并主动回避,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不得以委托、承包、租赁等形式,经营管理其任职学校校办产业等国有资产;不得参与其任职学校基建修缮工程和教材图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学校吸纳社会资源开展合作、共建等项目,必须与领导干部近亲属及来往密切的个人发生利益关系或经济往来时,领导干部应主动回避;确因工作职责等特殊原因难以回避的,领导干部个人要主动说明、报告、备案,相关事项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组织部门要定期检查、核对领导干部回避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者,严肃问责。
7.完善学校章程。2016年年底前,各高校要根据本意见,全面完成学校章程修改制定工作。学校章程应载明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组织框架、运行机制和决策程序,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作为章程的重要内容,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执行程序,完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使学校运行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自主办学、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
二、以改革用人制度为重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8.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全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高校根据办学定位、类型特点、学生数等自主拟定校内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设置方案,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向相关部门报备。原编制内人员事业身份记录在案,控制总量内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9.创新用人机制。高校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按规定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学校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方案及招聘结果向相关部门报备。适当提高高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从事实验技术教学的教师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参与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上岗。高校可统筹使用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全面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由学校根据教师能力和业绩,自主组织评价、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并颁发聘书。
10.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符合高等教育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知识、技术、成果等直接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薪。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高校在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内自主决定校内收入分配,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向教学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11.改革专业设置管理。实施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定期公布本科专业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允许高校在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外自主设置专业,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方向,向相关部门报备。
12.开展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创新二级学院管理体制,2016年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参照同类别同等级人员任职年限和条件,建立有利于相关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鼓励高校在二级学院开辟试验区,扩大其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权,形成局部优势,打造学术高地,突显办学特色。2016年6月底前,制定省属高校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试点方案。
三、以转变发展模式为着力点,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13.稳定办学规模。建立办学规模定期核定机制,根据培养周期,从学科基础、师资结构、专业设置、研创能力、培养水平等方面全面评估学校办学能力,以办学能力、社会需求等为依据,综合考虑办学类型、专业特色等因素,动态调控办学规模。2016年,逐校核定办学规模,确定规模上限,对超过上限的学校,逐渐调减招生计划。
14.优化专业布局。建立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机制,优化专业宏观布局。根据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布局,增加工学、农学类专业,鼓励新兴学科专业发展。提升医学、教育学类专业办学层次,2016年起,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提高职业吸引力和人才培养专业化水平。稳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突出办学特色,培养复合型人才,实现差异化发展。整合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科类专业,强化学科,淡化专业,提升办学层次。实施专业同城跨校整合,将重复布点多、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整合到专业优势突出的学校。
15.启动“双一流”建设计划。积极支持驻鲁部属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和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十三五”期间,重点扶持6所左右省属高校和20个左右优势学科,争创国内一流。重点建设10所左右应用型高校进入国内先进行列,继续实施优势特色专业发展支持计划,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按照学科分类,整合省属科研院所和高校教育科研资源,集聚资源优势,形成发展合力,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2016年选择2所学科特点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科研院所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2016年4月底前,制定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6月底前制定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资源整合试点方案。
16.加快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以需求为导向、创新为核心、协同为纽带、服务为目的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增强高校知识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科研立项管理,改革完善科研选题和评价体系,确定专业、开放、透明、公平的资源配置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影响和干预。创新科研组织方式,构建人才团队、科研项目、基地平台、成果转化一体化协同推动的高校科技创新模式,搭建校企产学研合作平台,强化学科与行业产业对接,积极推进与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多层面、广角度的协同创新。优化科研管理环境,在国家政策制度框架下,扩大高校在科研立项、人财物管理、科研方向选择、国际科技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支持高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政策,提高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设立专职岗位,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加快高校知识产权成果的转移、转化。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优化投入结构,突出导向引领、坚持扶优扶特、强化跟踪问效,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继续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加强新型高校智库建设,重点建设一批解决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016年6月底前,制定改革高校科研体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
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7.构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构建思政育人、文化育人、专业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优化思想政治课程,制定建设规划,以项目形式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感染力。融合优秀传统文化、区域文化、大学文化,突出齐鲁文化品牌,形成山东德育特色。挖掘专业课的德育元素,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强化科学精神、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知感和责任感。2016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高校德育综合改革指导纲要,出台相关课程标准和基本规范。
标签:山东政策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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