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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18.改进教学内容和方式。注重厚基础、宽领域、广适应、强能力,强化对学生科学思维、创新能力的训练,激发学生学术探究和实践历练的热情,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更新教学内容、凝练核心课程、提高课程质量,形成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课程体系。改革体育和艺术教育,增强学生体质和文化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构建自主学习、多元学习模式,鼓励小班教学,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大力提倡案例教学。完善学习方式,发挥在线课程作用,加强慕课、微课和混合式课程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增强学生运用网络资源学习的能力。深化学分制改革,形成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程和任课教师的机制,建立与学分制相配套的学生管理、教师评价等制度体系。扩大学分制改革范围,每年增加试点学校10所左右,到2020年,全省本科高校全面推行学分制。
19.建立多元育人模式。探索本科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促进高校科学选才,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2016年6月底前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贯通培养模式改革,完善高职与本科、中职与本科贯通分段培养模式,制定专业目录,优化专业布局,实施动态管理,2016年委托第三方对2013年试点的学校和专业进行质量评估,淘汰管理水平低、达不到培养标准的学校和专业。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着力培养创新型、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争取在法学和教师教育领域试点本科教育与专业硕士贯通培养。建立校际合作育人模式,支持高校建立校际联盟、专业联盟,互派教师、互换学生、互认学分,鼓励学生跨学校、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增强高校科研育人功能,实施学科专业、教学、科研一体化建设,支持教师依托科研项目开设研究性、创新性课程,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完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向本科生开放制度,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提高创新能力。
20.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使课程体系、课程标准、课程内容与学科发展前沿、行业标准对接,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提高实践课比重,工农医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逐渐达到30%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达到20%以上。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开放式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每年择优支持1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鼓励企业接纳学生开展顶岗实习,政府按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深入实施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创业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型高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及时核发学业证书,按学期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以师德学养为核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1.完善师德建设体系。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的师德专题教育。完善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强化其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引导广大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教风和诚信学风,以道德追求、学术素养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强化高校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年度评议等制度和师德投诉举报平台,构建高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和舆情快速反应机制,严肃查处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2.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继续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选派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赴海内外高水平大学访学研修,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活力、发展潜力的高素质青年后备人才。加强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完善教师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制度,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扩大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人员互聘工作(“双百计划”)实施范围。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教师培训、教学咨询、学术交流、质量评估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3.加快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深化实施泰山学者工程,加大引进力度,集聚海内外高端人才来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围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和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加快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完善人才配套政策,加强集成支持,根据引进人才类别层次,按有关规定给予创业启动资金、科研启动资金、科研经费、安家补贴、子女入学等支持,积极吸纳、培养、用好、留住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其团队。
24.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标准,立足教学科研规律和人才特质,根据不同类型的岗位,建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实施按岗分类考核。建立多元主体评价机制,以学生评教为基础,综合教学督导人员、同行专家和管理人员评教结果,形成对教师师德和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结果,与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奖等挂钩。考核评价不合格者,在教师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以扩大开放为切入点,拓展丰富教育资源
25.加强国内外合作办学。借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持高校海外办学、开展专业教育国际认证,鼓励我省驻外企业设立留学生奖励基金,吸引国外学生来鲁留学、就业,提高省内高校毕业生海外就业创业竞争力。充分利用我省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建立孔子学院,与教育援外、对外投资等领域的省重大战略项目相结合,推动齐鲁优秀文化走向世界。加强与国外友好省州高校、国内985高水平大学的合作,积极引进国际知名高校来鲁开展合作办学,大力支持985高校来鲁建立分校、研究生院。
26.推进市校合作共赢。鼓励设区市政府与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合作共建机制,与高校开展合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科技研创等工作,支持驻地高校发展,提高高校办学水平。高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7.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放宽社会资本准入条件,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高等教育,探索发展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将民办高校纳入同级教育专项、科技专项扶持范围,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建设、师资培训、科学研究等。开展公办高校对口帮扶民办高校,鼓励资源共享。切实落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评先选优、课题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推进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高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
28.鼓励校企合作办学。支持高校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全面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组建教育集团、专业联盟,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推进机制。支持企业在高校建立研发中心,合作开展重大课题攻关和重大项目研创。畅通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提升校企合作创新和人才培养水平。
七、以加大财政投入为重点,完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保障机制
29.探索开放多元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建立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高校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年度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高校科研水平评价,探索实施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为主要指标的大学综合评价。改革评价方式,按照学校不同的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实施分类评价,探索开展同行评价、用户评价、社会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开放性。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把评价结果作为绩效奖补、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实施高校办学质量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高校不断自我完善,提高办学水平。
30.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建立生均拨款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定额标准。优化项目设置,加大支持力度,强化项目引导。“十三五”期间,设立专项经费,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支持高校争创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实施应用型高水平高校建设工程和优势特色专业发展支持计划,支持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开放式大型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程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高校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支持高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支持高校提高科技研创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31.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探索按生均定额、专项拨款、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高校财政拨款,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预算拨款制度。突出教学质量、学科专业水平、办学特色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考评机制,根据考评结果,实行以奖代补,传递更加清晰的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拨款的杠杆作用,在省属本科高校全面实施拨款定额改革,对鼓励发展的专业和限制发展的专业,逐步扩大上、下浮动比例,引导高校转变办学模式,突出办学特色、争创一流。建立招生计划优化调整机制,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每年统筹10%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专业办学条件、高考专业志愿内录取情况、新生入学报到情况和就业情况等因素,调剂用于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社会急需以及适应新兴产业的专业,在全省教育事业计划中统一下达。
32.丰富筹资渠道。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学费标准并动态调整,进一步推进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富有活力的高校收费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地方政府债券、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低息专项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经费,不断拓宽高校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商业银行探索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为高校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33.建立有效推动机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要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突出问题。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高校所在市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支持高校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形成良好区域环境。各高校党委要把综合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根据改革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校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改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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