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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公布

编辑:sx_gaohm

2016-02-28

2016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在陕招生代码:8125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白鹿原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位于潏河之滨的少陵塬畔,白鹿原校区位于灞河之滨的白鹿塬上,校园占地800余亩,环境优美、风光秀丽。现有在校生11000余名,教职工735名,设有财经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与学前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系、旅游系、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等7个二级院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基础课部、高等职业教育技术研究所等3个教学科研单位。学院现开设51个专业,其中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重点建设专业,4个专业为行业品牌专业,10个专业为陕西省重点专业,4个专业入选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有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级普通高校教学团队2个。学院开设了17个订单班。建有校内各类专业实训室156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6个;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服务联系点188个,省人社厅在学院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工种达30余项,突出了“低重心、综合性、基地式”的办学特色。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创业就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创业就业教育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活动,及时、快捷的为毕业生提供各类就业信息,有效提升了就业质量。

学院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菲律宾等12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2014年1月学院被授予“中韩高新技术人才培养合作院校”。

学院参加联办“专升本”试点工作,对口衔接高职与本科教育教学,进一步拓宽了学院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通道。学院学生都有资格按国家规定参加“专升本”考试。

第五条 办学地点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邮编:71003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编:710100

学校网址:www.spvec.com.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 成员由招生处、监审处、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宣传部、保卫处及各院系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单独考试招生网:http://ddkszs.spvec.com.cn

招生咨询电话:029—68679927 68679928  13399181490

18049031973 18049031275 1535364672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期间,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设立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学院提出入学报名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在2016年3月 6日至3月18日期间,来学院填报专业志愿(可同时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并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打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1)考生来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高考报名号(或单招报名号);②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交考生材料外,还需提供家长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纸)和考生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考生在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书写。

第十三条 报考学院的普高生,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学院的“三校”生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集中在2016年3月19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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