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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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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四)切实保证考生个人信息安全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过网络进行,考生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各高职教育院校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下载所有申报本校的考生信息。各校所下载的考生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用于牟利,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各高职教育院校对申报本校的考生的信息安全负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考生信息不被泄露。任何因信息泄露导致的遗留问题甚至法律纠纷,由相关高职教育院校负责解决。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考信息要严密保管,如若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无关方,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

各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招生管理部门,各中学等生源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和“26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

各高职教育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并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严禁高职教育院校不通过省招生办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高职教育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用以组织生源的费用;严禁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因高职教育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请各市、县(区)考试招生管理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县(区)所辖范围内有关中学,并要求各有关中学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本人的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报考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一经查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017年陕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安排及政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准备报考的考生一定了解清楚具体的申请时间及录取安排,预祝所有考生圆梦自己的理想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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