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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编辑:

2014-11-24

附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初试评分细则

初试评判从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形象仪表三方面考查,决定是否进入复试。

1.普通话语音

普通话语音准确,基本没有方言,较少出现错音。

2.吐字发音

音质比较悦耳,没有发声吐字上的错误,表达顺畅。

3.形象仪表

形象端庄大方,举止得体,仪表良好。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进入复试,否则不可进入复试。

附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复试评分细则

评分主要从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等4个方面评定。细则如下:

1.普通话语音

A.准确、无错音;

B.较准确、有个别错音;

C.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

D.不太标准、有较多错音。

2.吐字发声

A.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B.吐字较清楚、音色较好;

C.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D.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较差。

3.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

A.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

B.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反应较快;

C.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楚、反应一般;

D.语言不太通顺、表达不太准确、思维比较混乱、反应迟钝。

4.形象仪表

A.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B.形象良好、仪态大方;

C.形象一般、仪态尚可;

D.形象较差、仪态失当。

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给出一个总成绩,不分项打分。

附3: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需持《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于2014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查询初试具体分批时间。初试严格按规定的各批时间随报名随考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另外报名、编组,复试具体考试时间于每天中午12时和下午6时在考场外指定地点公布,考生务必记清本人考试时间,准时应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点名之后凭《专业准考证》进入备考室。点名三次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

3.考生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违反者按违规处理。

4.考生进入考场后立即应试,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连续考完,不得中断。考完后迅速退场,不准干扰评委工作和影响他人考试。

5.所有考生均只有一次报名考试机会,不得重报重考。

6.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时将直接降低等级。

7.本专业考试采取当场评判和打分的办法,考生在初试、复试结束后应在考场外指定地点领取成绩。

8.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在考试最后一天到成绩发放处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核查。

9.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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