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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普通高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实施办法

编辑:sx_liujy

2016-11-18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4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上海普通高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17年全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处理考生的来信、来访。

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上海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上海体育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市统考科目、考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统考科目及分值

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门。

文稿朗读100分,图片述评200分,才艺展示100分,三门总分400分。

2.市统考考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

3.市统考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7年1月中旬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标签:播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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