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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于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艺术高考报考工作通知》,精品学习网现予以转发,供考生参考!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11个专业类别,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5年1月28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专业)以外的,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3.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1]3号〉),编导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3]2号〉),以上考试大纲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服装类(职高)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见〈湘教通[2013]474号〉)为准。
二、专业统考安排
(一)音乐类、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主科(任报一类) |
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选定) |
60% |
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 |
|||
钢琴 |
|||
器乐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笔试,30分钟) |
10% |
|
4 |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
10% |
|
5 |
副科(注: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副科从钢琴、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科为非声乐的考生,副科一律考声乐) |
10% |
(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理论作曲 |
①和声(笔试,180分钟) |
25% |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
25% |
||
③钢琴 |
20%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笔试,30分钟) |
10% |
|
4 |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
10% |
舞蹈类(即音乐类专业考试中主科为舞蹈的考生)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直接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其成绩既是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也是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条件等,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②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于2015年1月1日至10日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考生凭《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批次分主科门类(声乐、舞蹈、钢琴、器乐、理论作曲)进行,考生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
主科 |
地区 |
时间 |
第一批 |
声乐 |
长沙、株洲、湘潭、 常德、益阳、张家界 |
1月1日上午 |
第二批 |
声乐 |
衡阳、邵阳、岳阳、娄底、 郴州、怀化、永州、自治州 |
1月1日下午 |
第三批 |
舞蹈 |
全省各市州 |
1月2日上午 |
第四批 |
钢琴、器乐、 理论作曲 |
全省各市州 |
1月2日下午 |
(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北院体育馆(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主科、副科、视唱三项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试;②练耳和音乐基础理论在湖南师范大学北院“至善楼”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3日;③和声和作曲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教室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4日;④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考生现场报到时所发《音乐统考考生通知单》;⑤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标签:艺术类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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